热烈祝贺参芪(十一味)颗粒荣获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江西山高药业生产的参芪(十一味)颗粒作为癌症治疗中晚期的重要配合用药,以其显著的改善患者体质、升高白细胞、提高机体免疫能力等临床应用效果近期被国家有关部门正式通过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认证,保护期限自2004年8月13日起至2011年8月13日止,行政保护期长达7年。以下为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参芪颗粒的保护说明:
中药品种保护
保护品种号 ZYB2072004074
药品名称 参芪颗粒
公告号 38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0002
保护级别 2
保护期限 7
保护起始日 2004.08.13
保护终止日 2011.08.13
生产企业 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2g/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