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疗

 

胃癌放疗


   
    1.术前放疗:指对某些进展期胃癌,临床上可摸到肿块,为提高切除率而进行的术前局部照射。每次200cGY,5次/周,共4周,总量为4000cGY。停止放疗后lo一14d行手术。可增加局部切除率,但不能影响淋巴结转移的程度,术前费时6周。因此对5年生存的影响难以估价。

    2.术中放疗:指肿瘤切除后建立胃肠吻合前,针对以腹腔动脉为中心的术野进行一次大剂量照射,以3000~3500cGY为宜。对进展期胃癌可提高5年生存率约10%。术中确保将肠道隔离在照射野外,防止放射性并发症的发生。 

    3.术后放疗:多数学者认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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